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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重庆摔婴女孩怎么样了?未成年就能逃避责罚吗?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2020-06-02 15:01:52

重庆一名1岁半男婴原原遭10岁女孩摔打并从25楼坠下的事牵动了不少国人的心。因涉事女孩李某只有10岁,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依法不予立刑事案件侦查。网上对李某声讨的声音不断,对涉事女孩,只是让其母亲带离“是非之地”引发不少人质疑,这样的处罚是否“太轻了”?不满14周岁就可以轻易逃脱责罚,为所欲为了吗,这样规定是不是纵容犯罪呢?

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陈春龙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不够,家庭教育缺失,而且有的比较粗暴,打骂孩子,对孩子进行错误的管教。这样的“言传身教”导致孩子会对比自己小的孩子进行打骂。

北京易凯律师事务所主任林峰则认为,这不仅仅是事件本身的悲剧,还是家长的悲剧、社会的悲剧,更是这个国家儿童教育的悲剧,成熟社会应当具备“宽容的素质”。

对于是否降低“最低刑责年龄”,学界的观点也不相同。有人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对被害人、行为人和社会都有好处,立法机关不应再回避了。也有人认为,犯罪行为低龄化是社会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不能让少年替社会担责。事实上,如何健全和完善相关挽救措施及矫正教育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被摔男婴第一次手术费用有保障

今天上午,原原的爸爸李生忠告诉《法制晚报》记者,现在原原的左臂完全没有知觉,左脚仅有一点知觉。据他介绍,原原的病情是:重型颅脑损伤,弥漫性轴索伤,右侧顶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等。

“医生说,现在原原很虚弱,等他身体状态再好一点就可以手术了,估计是在下周。”原原的爸爸李生忠在微博上说,“我非常难过,不过,幺儿不要怕,爸妈相信你会痊愈的,像刚学会走路一样健康,快乐。”

据了解,目前原原的第一次手术费用已经有保障。

未成年人14周岁以下恶性案件频发

10岁女孩犯下如此凶案,这虽是一起极端事件,但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致使儿童“早熟”,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

而对这些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惩戒措施仅是交给其父母加强监护。

我国1979年颁布的首部刑法中,规定14周岁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即未满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每一起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恶性案件的出现,都曾引发过关于刑法“最低刑责年龄”的争议。

有人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对被害人、行为人和社会都有好处,立法机关不应再回避了。也有人认为,犯罪行为低龄化是社会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不能让少年替社会担责。

有专家指出,刑事责任年龄设置过低,虽然有利于个案的解决,却难免有“重刑”之嫌,治理效果也不一定理想。即使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文化生活的多元化影响,现在的孩子可能比以前“早熟”,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其实施的制裁也应当随之“提前”或者“升格”。事实上,如何健全和完善相关挽救措施及矫正教育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多种原因导致未成年人恶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陈春龙指出,出现这种未成年人恶劣行为有多种因素。

首先,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带来负面影响。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环境也有了很大变化,社会舆论、媒体、电影、文艺作品关于道德教育处于下滑的趋势,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的负面作用很大,再加上一些电视、电影、文艺作品宣传暴力的主题比较多,未成年人也经常有机会看到,对他们的负面影响也很大。

还有就是,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是父母行为的“镜子”。现在的一些年轻父母,由于社会竞争比较大,只顾赚钱养家,在其他方面对孩子的教育不够,而且比较粗暴,打骂孩子。错误地对孩子进行管教,而这样的“言传身教”有可能导致孩子,对比自己小的孩子进行打骂。

在市场竞争激烈、整个社会道德下滑的情况下,家庭教育更加显得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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