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深圳市文明办发布10月城市交通文明指数。10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9.69分,比上月减少0.55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31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08%。
10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9.69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为91.94分,比上月减少0.24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8.18%,比上月下降0.30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4.48分,比上月减少1.13分,达到“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很满意”或“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81.31%,比上月下降1.88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5.08分,比上月增加0.15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缺失现象减少。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3.73分,比上月减少2.89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违章设摊和跨门营业现象增加,其中出现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较上月增加9处。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08%。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0.62%,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04%,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59%,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85%。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大鹏新区得分最高,为97.69分,其次是光明区,得分为95.23分,宝安区得分最低,为87.26分。
与上月对比,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三升七降”局面。福田区、罗湖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所上升,其中罗湖区上升幅度最大,增加3.00分;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和光明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光明区下降幅度最大,减少2.41分。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福田区、罗湖区、坪山区和大鹏新区均有所进步,其中罗湖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3.61%,福田区次之,进步指数为2.97%;而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和光明区均有所退步,其中宝安区退步最大。 (记者 包力)